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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卫学院研究生助管、助教招聘通知

来源: 时间:2022-08-26 点击量:

  

 为进一步落实《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89号),落实精准资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学院拟招聘研究生助管、助教若干名,具体将根据学校下发指标确定。

 一、 招聘岗位

1.助教。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随班听课,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

2.助管。承担聘用单位的辅助性管理工作。

二、 招聘对象要求

1.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在籍研究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

4.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5.学有余力,原则上每周工作不少于10小时。

6.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同学优先选拔。

三、  招聘程序

1.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经导师同意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表》,链接:https://www.wjx.cn/vm/rpdLPPa.aspx# ,截止时间2022829日下午5:00。

2.后期学院将根据报名人数组织公开考核选拔,考核选拔通知将在学院官网另行发布。

四、工作时间与待遇

1.研究生助管、助教的聘期至少为1年。

2.研究生助管、助教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研究生助管、助教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按10个月标准予以发放。

五、考核与管理

1.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不得影响本人学习,违反校级校规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助理岗位。

2.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通知对研究生助管、助教进行考核,助教每月考核一次、助管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由学院和具体聘任单位共同实施。

3.聘用单位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调整发放津贴,津贴低于岗位津贴的需书面告知研究生,当事人须签字确认。

4.聘用单位及导师确认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后,可以解聘,但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研究生。研究生因故申请不再兼任助理工作,须提前半个月向聘用单位及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由聘用单位及导师决定是否同意解聘。

5.对考核优秀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与表彰与奖励。

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院将直接解除聘用关系:

1)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影响。


   

                                         公共卫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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