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简介
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12月获批建设,本实验室依托于华中科技大学,主管部门为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结合国家及湖北省食品营养与安全发展重大需求,以膳食相关疾病和食品安全为主线,致力于将实验室建设成为我省食品营养与安全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以及将高新技术扩散到生产领域的辐射中心,在食品营养与安全领域的研究水平达到国内先进,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
二、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申报对象:除华中科技大学以外的科研教学单位研究人员可申报课题。一般已获本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者不再重复给予资助。
2.开放课题每项2万人民币。
3.本年度批准课题执行期为2023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4.每项课题将根据三名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是否资助。
5.课题经费支出应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的相关财务制度。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小型仪器设备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内容。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通过评审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申请使用经费的50%。
6.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后,应及时填写课题结题书并上交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存档。结题后方可申请使用经费的另50%。
三、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流程
1.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2.《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人应按规定格式填写申请书提交电子版(文件名请标注申报人姓名及单位信息,邮箱:daily@hust.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寄达本实验室。
联系人:代老师 13986126418
快递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号楼809室
四、项目结题和成果标注
1.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请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交实验室主任签字通过、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基金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申请人应标注本重点实验室资助。本实验室名称如下:
中文:食品营养与安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华中科技大学,武汉,430030
英文:Hubei Key Laboratory of Food Nutrition and Safety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并请标注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号(FNS-HBKL2023***)。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2.此申请指南由本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