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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本科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3-05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学生工作处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特举办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 参评条件:

1. 全日制本科生;

2. 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 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 参评方式:

1. 仔细阅读附件2、3后填写报名表附件1)、撰写1000字自强事迹

2. 3.8(周六)晚18:00前将报名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自强事迹(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打包交给班级资助委员

3. 学院答辩时间地点暂定3.10(周一)或3.11(周二)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活动流程:

1. 评选活动第一阶段:院系初选 

各院系将按照规定名额评选出院系自强之星,获得院系“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下学年申请自强奋进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

2. 评选活动第二阶段:全校总评 时间:3.14-3.31

各院系自强之星将接受学工处老师的评分,最终评选出20名2025年度自强之星候选人。

3. 评选活动第三阶段:最终答辩 时间:4月中旬

20名候选人将进行公开答辩,接受学生工作部老师、各院系党委副书记及资助辅导员提问和评分,最终产生10位校自强之星,获得“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下学年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关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强之星的说明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5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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