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学生工作处本科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特举办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 参评条件:
1. 全日制本科生;
2. 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 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 参评方式:
1. 仔细阅读附件2、3后填写报名表(附件1)、撰写1000字自强事迹;
2. 于3.8(周六)晚18:00前将报名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自强事迹(电子版)、证明材料(纸质版)打包交给班级资助委员;
3. 学院答辩时间地点暂定3.10(周一)或3.11(周二)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活动流程:
1. 评选活动第一阶段:院系初选
各院系将按照规定名额评选出院系自强之星,获得院系“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下学年申请自强奋进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
2. 评选活动第二阶段:全校总评 时间:3.14-3.31
各院系自强之星将接受学工处老师的评分,最终评选出20名2025年度自强之星候选人。
3. 评选活动第三阶段:最终答辩 时间:4月中旬
20名候选人将进行公开答辩,接受学生工作部老师、各院系党委副书记及资助辅导员提问和评分,最终产生10位校自强之星,获得“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下学年申请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时,同等参选条件下,获“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称号的同学优先获得。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关于华中科技大学自强之星的说明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5自强之星申报材料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