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研究生“公卫菁英”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根据《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公卫菁英”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现将评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坚持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基于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学院每年授予硕士生科创之星、实践之星、服务之星各类别的获奖名额不超过12名;授予博士生学术之星的获奖名额不超过10名,科创之星和实践之星的获奖名额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基本条件及各类别条件请见附件1。
四、申请材料
1.公共卫生学院“公卫菁英”荣誉称号申请书(请见附件2);
2.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个人事迹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候选人自主申请:请候选人于12月12日17点前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公卫一号楼106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文件名均改为“XX之星+年级+姓名”)发送至2021136079@qq.com。
2.学院组织评审(12月12日-12月16日),预计答辩会时间为12月16日(周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评选结果公示。
六、奖学金奖励
1.学院将根据社会奖学金资助情况,依照候选人排序为获得“公卫菁英”荣誉称号排序靠前者匹配相应社会奖学金,予以鼓励。因奖学金名额有限,排序靠后者仅获得荣誉称号,不获得奖学金。
2.根据默沙东、因美纳公司的资助要求,在同一学历阶段学生只可获得一次该公司的奖学金奖励。在当前学历阶段已获得过默沙东或因美纳奖学金的获奖者不再匹配对应公司的奖学金。
3.社会奖学金拟分配方案如下(最终分配方案依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一)硕士研究生
荣誉称号 |
拟获评奖学金 |
名额 |
学术之星 |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20000元) |
5 |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17000元) |
1 |
科创之星 |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17000元) |
4 |
实践之星 |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17000元) |
4 |
(二)博士研究生
荣誉称号 |
拟获评奖学金 |
名额 |
学术之星 |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24000元) |
5 |
科创之星 |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20000元) |
3 |
实践之星 |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20000元) |
2 |
4.社会奖学金分配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所有。
七、补充说明
1.申请人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日期须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之间。既往已使用过的荣誉、论文、专利等在此次申请中不可重复使用。
2.同一名申请人仅能报名一项荣誉称号。
3.申请人提交材料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
4.后续学院将开展“公卫菁英”获奖者宣传工作,强化榜样引领作用,发挥资助育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