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资勤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贷资勤  -  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24-01-17 点击量: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中国公共卫生领域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中国疫苗行业协会向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生捐助开展“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项目2023年度向我校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在校优秀研究生颁发奖、学金,支持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创新研究。

为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助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研究生

二、名额与标准

2024年奖励全日制在校优秀研究生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贰万元。捐助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30名,每人资助人民币壹万元。

最终奖学金发放人数及金额由公共卫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2. 热爱公共卫生事业,积极上进,品德优秀,诚实守信;

3. 勤奋刻苦,认真学习,上一学年全部平均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4. 学以致用,科研能力突出;

5. 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

6. 同等条件下,重点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和少数民族学生参评;

7. 同一学历学习期间,仅可获得一次本奖、助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本奖、助学金评定:

1.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 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 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 有课程不及格;

8.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9. 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具体评定规则: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具体实施办法每年进行评审。

四、评审程序

1.院系评审。公共卫生学院发布奖、助学金评选通知,并组织初评;

2.公示确定。评选结束后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奖励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向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疫苗行业协会、默沙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报送获奖名单,经教育发展基金会批准后统一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助学金

五、附则

本实施方案于2023年度奖、助学金工作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公共卫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联系我们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

                 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一号楼102室学院办公室

联系方式:86-027-83693673

学院信箱:tjgw@hust.edu.cn
领导信箱:GGWSyld@hust.edu.cn


Copyright © 2016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