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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1-09 点击量: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章程(草案)》、《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因美纳公共卫生教育奖学金”(以下简称“因美纳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2.热爱公共卫生事业,积极上进,品德优秀,诚实守信;

3.勤奋刻苦,认真学习,上一学年全部平均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即年级加权成绩排名前30%)

4.学以致用,科研能力突出;

5.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本科生工时至少20个)

6.同等条件下,重点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和少数民族参评。

7.同一学历学习期间,仅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本奖学金评定: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课程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9.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名额与标准

2022年预计奖励评选出品学兼优的统招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29人。其中博士生5人,奖学金每人24000元;硕士生10人,每人17000元;本科生14人,每人8000元。最终奖学金发放人数及金额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施。

四、具体评审方式

本奖学金采取申报制,不申报者或错过规定时间申报者不参评。同一个学年度内,奖学金与5000元及以上大额奖学金原则上不兼得。

   (一)本科生

1、具体名额分配如下:2018级4人,2019级4人,2020级3人,2021级3人。

2、计分方式:学年加权成绩占60%,现场答辩占40%,计算综合分数, 即:因美纳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学年加权成绩*0.6+委员会*0.4 。

(二)研究生

1、计分方式:自评计分占60%,现场答辩占40%,计算综合分数,即因美纳学金综合测评分数=学年加权成绩*0.6+委员会*0.4 。

2、自评计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

五、评选程序

1.公共卫生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通知,并组织初评,评选结束后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有意愿参评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请在2023年1月12日下午 5:30前提交参评材料。现场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科生提交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二《2022年因美纳奖学金申请一览表》、附件五《公共卫生学院因美纳奖学金申请(本科生)补充说明》、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打包,以“因美纳奖学金申请+学号+年级+姓名”命名,由年级资助委员收齐后提交至王笑彦2980295979@qq.com处

研究生将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自评打分表》、附件二《2022年因美纳奖学金申请一览表》、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打包,以“因美纳奖学金申请+学号+年级+姓名”命名后,交至班长处,由年级收齐后提交至商倩倩1803026854@qq.com处。

2.公示期满后向学生工作部报送本科生及研究生推荐获奖名单;

3.学生工作部对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复核及公示,校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校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报送推荐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公布为准;

5.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和奖学金。

六、 附则

本通知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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