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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研究生“公卫菁英”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2-03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2025年研究生“公卫菁英”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根据《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公卫菁英”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现将评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

基于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学院每年授予硕士生学术之星、科创之星、实践之星各类别的获奖名额不超过10名;授予博士生学术之星的获奖名额不超过10名,科创之星和实践之星的获奖名额不超过5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基本条件及各类别条件请见附件1。

四、申请材料

1.公共卫生学院“公卫菁英”荣誉称号申请书(请见附件2);

2.各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个人事迹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候选人自主申请:请候选人于12月517点前将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公卫一号106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文件名均改为“XX之星+年级+姓名”)发送至1978939735@qq.com。

2.学院组织评审。

3.评选结果公示。

六、奖学金奖励

1.学院将根据社会奖学金资助情况,依照候选人排序为获得“公卫菁英”荣誉称号排序靠前者根据奖学金分配名额获得相应社会奖学金。因名额有限,排序靠后者不获得奖学金。

2.根据默沙东公司的资助要求,在同一学历阶段学生只可获得一次该公司的奖学金奖励。在当前学历阶段已获得过默沙东奖学金的获奖者不再匹配对应公司的奖学金。

3.社会奖学金拟分配方案如下当前社会奖学金未到账,最终分配方案依据实际资助情况适当调整

(一)硕士研究生

荣誉称号

拟获评奖学金

名额

学术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8

科创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3

实践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4



(二)博士研究生

荣誉称号

拟获评奖学金

名额

学术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8

科创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5

实践之星

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000元)

2

4.社会奖学金分配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所有。

七、补充说明

1.申请人所提交的参评成果日期须为20249月1日-2025925日之间。

2.用于参评社会奖学金(奖金≤10000元)的成果,仍可用于第二年国奖申请

3.本年度已获国奖的参评人不再匹配社会奖学金

4.同一名申请人仅能报名一项荣誉称号。

5.申请人提交材料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

6.后续学院将开展“公卫菁英”获奖者宣传工作,强化榜样引领作用,发挥资助育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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